第一百七十章 同归于尽

就是那人给的她迷迭香。

不过,到了约定地点,却不见那人,而是一个神秘用白布围巾蒙住半边脸的人走了过来。

“你是谁?”

罗莉莉很警惕的问道。

那人眼角一展,似是呵呵笑,猛的不顾一切冲上了车,任由梅主任怎么赶也不下去,然后从手袖里拿出了一个雷管炸药。

妈啊!

碰上恐怖分子了!

罗莉莉还在惊疑,怎么变人,不是说好的那人会亲自来接她,还会有极大的好处赏赐。

梅主任却是大叫,挣命想打开车门,跳车。

可是,哪来得来!

轰的一声炸响。

雷管在这间小车里爆破,将车窗以及他们的血肉炸出了足足七八十米远,气流飞窜,惊天动地!

没响动,瞬间三人共赴黄泉!

梅主任临时之间,是万分的不甘。

他还有大好的前途,他不知自己为什么稀里糊涂就上了罗莉莉的车,啊,不对,这车是他的。

是不知为何自己乖乖听罗莉莉的话,对她百般顺从。

他不知道,自己走上了跟石校长一样的路,只是报应来的更快,死的更惨。

罗莉莉更是没料到,自己是来见那人,那人说只要她按其所指示的做,好处多多,财源滚滚。

结果她没占得便宜,却将自己的命滚丢了!

而这个用白毛巾蒙住脸的究竟是什么,真的会是拉灯手下的人吗?

他怎么会万里迢迢来这里呢,他怎么会对罗莉莉进行炸弹袭击,同归于尽?

不远处,凌宵停下了车。

“难道又是那势力在暗中操控吗?依旧没有放弃对付我吗?”

“但这样做,未免太小儿科了呢?”

非但不会对凌宵造成什么,但时不时的出现,让凌宵很气恼!

“嗬嗬,是在挑衅吗?”

“挑衅对方在暗处,我不能将对方怎么吗?”

凌宵很快找出了关窍。

不由的淡淡一笑,暗道,“想跟我玩,那继续玩吧!”

凌宵知道自己碰到了一个极端狡猾的对手了。

就在这时,凌宵接到了一个电话,是妹妹凌云打来的。

“哥哥,快来省城!有一个重要宴会,你必须参加!”

“什么重要宴会?”

凌宵早已过了凑热闹的心境,不喜欢参加宴会。

可是妹妹居然要他必须参加。

“来就是!”

“反正是不容你不来!”

妹妹凌云就是不说,但强制要求他必须去。

“哎,真拿你没办法。”

对于自己这个亲妹妹,他没法拒绝,只有投降答应。

“哈,这才是我的好哥哥!”

凌云反倒是得意了。

“记得了,我们在省城大都汇碰面。”

凌云免得多浪费时间功夫的道。

省城大都汇。

那是省城最大的商业市场,比起宁东市的世界风情街更繁华,更多世界豪华品牌汇聚。

“来这里做什么?”

凌宵疑惑了。

“来这里给你挑衣服啊!”

凌云白了哥哥一眼道。

挑衣服?

凌宵可是记得他和陈梓语去她家见父母时,就先带他去买衣服,他还记得当时那一套都花了三万多。

这套衣服穿过一次,凌宵便没再穿了。

实在是,他喜欢轻松休闲的,对于什么精致衬衣定制西服,感觉太束缚了。

“不用买了吧。我这衣服挺好的,又实在又宽松又舒适。”

凌宵想拒绝,但还是被凌云拉着去挑选。

“咦,你们也是要去参加方家的宴会吧?”

见到凌宵进来,那导购服务员莫名其妙的道。

方家?

方子涵家,还是半城方万山家?

凌宵没整明白,凌云替他回答,“对,就是的,这是我哥,我们一会一起去!”

同时还暗暗跟导购员道,“给我哥配一套最豪华最显眼的,钱不是问题。”

“好的,那我就给你选一套秘密武器!”

凌云和导购员一唱一合的说着,把凌宵可是说的云里雾里,越整越不明白了。

最后,又给凌宵配了一套范思哲的定制休闲西装以及阿玛尼的经典衬衣,就连裤腰带也换了,非要用LV的手工定制头层皮。

要知道,就那一款腰带,足足花三万多!

“凌云啊,就算咱们已经不缺钱,你也不带这么乱花钱了吧。”

凌宵有些生气了。

不是他小气,而是让他想起了以前。

曾经他和妹妹孤苦伶仃时,三块钱就要坚持一天,现在这一下,就花去了三十万。

“哥,你这就是不了解我。我可没乱花钱,你给我的钱,我都存着呢。”

“但是这钱,必须得花!”

凌云可不想被哥哥误解。

“那好吧,哥给你也好好选两套!”

既然给凌宵选了,凌云也得选,作为哥哥,这点觉悟都没有,还是人吗?

“不,我不要!”

凌云不愿意,她是真的很节省着钱。

曾经过着穷苦的日子,她没培养起那大手大脚花钱的毛病。

“必须,一定。”

凌宵怎么会依她的,直接将她拉去了女装部。

留下那导购员在身后默默的赞叹,“难得一见啊,居然还有这般有爱的兄妹俩。”

可是一去女装部那边,情况就变了。

那导购员一见两人来了,立马默认道,“来给女朋友选衣服,这里,我们店里最高档,可是杨密代言的。”

那边道,“好一对郎财女貌,来我们店里吧,我们店里有安吉拉卑鄙同款的。”

听这话,凌宵就不爽。

最后这一家,“两位这里请,我们是国际知名品牌艾薇儿,这位美女身材姣好,很适合我们。”

凌宵便在这里挑选了。

不过,临走时,又改了口,“两位慢走,两位真是相配,一定会情深似海,永恒不变!”

娘的,为什么!

难道就只准情侣来买衣服了,不准兄妹或是朋友,或是亲人来挑选了。

“哎,”凌宵终于放弃了,只得顺应潮流的道,“凌云,你得找个男朋友了,以后让你男朋友带你来了。”

的确,凌云也年纪不小了,该是开始恋爱的时候。

“不!”凌云将头摇成了波浪鼓,强烈拒绝道,“我要就跟哥哥一起,一辈子一起!”

对此,凌宵强烈反对!

“你我是兄妹,不可能一辈子一起的,这是伦理常识。”

虽然他也很喜欢跟这个妹妹一起生活到永远,但理智告诉他,不可能!

“好吧,但是如果要让我找男朋友,我一定要找跟哥哥一样的。”

凌云虽然答应,可是这个选择的条件有点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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